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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黄智湧王家粤违法滥权全面造假情况的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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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1-10-22 11:00:00

各院所(中心):

2012年8月中国旅游资源开发促进会举办中管院10年来,黄智湧、王家粤违法滥权、全面造假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,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现通报如下:

第一部分关于年度报告全面造假情况

10年来,中管院在业务活动、资产收益、住所造假、卖牌敛财、涉法诉讼、司法案件、媒体报道、虚假文件、网络软暴力等九个方面全面造假。

一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:10年来“利益团伙”在深圳长期控制“公章、官网和证书”,他们又不承认第一届、第二届理事会的依法产生的选举结果和拒绝移交法人权力,使中管院既定“智库、培训和研发”三大主业无法正常开展。

二、资产损益情况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显示,2012年-2014年两年报表缺失。由王家粤签署的中管院近5年事业单位年报中净资产年末数与年初的差距均维持在2-5万元,且逐年递增最高金额不过78.7万元。据不完全统计,工商档案显示,自2014年起中管院对外投资的国家企业,认缴金额已超8亿元人民币。

三、住所造假。借2012年变更登记之机,把中管院30多年老地址,改为“北京西城月坛59号新华大厦1212房间”虚假地址,2012年-2021年长达9年之久,10多起公检法重大案件无法办理。

四、卖牌敛财情况。王家粤非法成立公司12家,认缴金额9个亿;黄智湧非法成立公司6个亿;田志强非法成立公司6家,注册资本3个亿,共计20亿。王家粤非法成立研究院所近10家,收取现金700万元没入中管院账号,都进入小集团和个人账号。

五、涉及法律诉讼情况。10多起法院重大案件被隐瞒上报。

(一)2016年状告中管院辛福革合同纠纷100万元一案(北京西城法院[2016]京01002执行8407号),因假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王家粤不应诉,法院依法缺席裁决,中管院不执行,于2016年12月22日北京西城法院从中管院银行账户强行扣款。

(二)2017年状告中管院杨庆云合同纠纷200万元(北京西城法院[2017]京0102民初23430号),因虚假地址、法定代表人不到庭、不承认二级机构问题,被一审西城法院和二审北京中级法院判决败诉。王家粤、黄智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2019年偿还款已滚动至500万元,法定代表人王家粤上黑名单,2019年中管院银行账号被查封。

(三)2020年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中管院执行裁定书([2020]京02执异60号),对中管院不执行(2017)成仲案字第1080号进行驳回。

(四)据不完全统计,2015-2020年期间中管院在人民法院有10多起诉讼判决案件:(1)2015年(朝民初字第37475号)郑宏状告中管院;(2)2018年(鄂019执898号)某某状告中管院;(3)2018(鄂01民终66803号)宫保贵状告中管院;(4)2019(鄂民中979号)G某某状告中管院;(5)2018(粤0391民初1289号)文建通状告中管院;(6)2019(京0106民初20758)高凡告中管院;(7)2019(京0102民初44006号)L某某状告中管院;(8)2020(京02民终4259号)陆戈状告中管院;(9)2019(京0102民初42393号)赵华状告中管院;(10)2021(案02民终10367号)X某状告中管院。

六、涉及司法案件情况。5起重大司法案件被隐瞒上报。

(一)2019年据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侦破,由中管院下设全国中小企业诚信联盟主任等人组织传销活动,发展会员超过30人,层级五层,涉及被害人2万余名,涉案金额近1亿元人民币。

(二)2018年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分局查获,中管院田志强向黑龙江犯罪团伙出售“国家安全管理研究中心、国家城镇发展研究中心、全国健康产业管理指导中心”三个牌子,获利300万元。

(三)北京律师协会(京律协纪[2018]第21号“关于对田志强状告李树林拉票贿选”结案通知),结论拉票贿选不成立。

((四)2018年7月4日中管院资格审查委发文《关于对徐向忱、田志强、潘福忠等人常务理事资格的审查报告》,结论对以上三人除名。

(五)2019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纪委来调查函,中管院把有重大问题拜泉县委书空中飞人调到中管院。

七、涉及新闻媒体报道情况。10多起新闻曝光被隐瞒上报。

(一)2019年6月,新华社《新华视点》记者发文《花上千元就能买到“全国”“中”字头证书和奖状,谁是“秘密”卖家?》,报道出售4004余类职业证书情况。

(二)2020年12月1日,中国经营报记者发文《真假中管院:一个国家级事业单位8年停顿与乱战》,报道旅促会制造假中管院的情况。

(三)2019年2月凤凰网发文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去哪儿了》。

(四)2021年4月《澎湃新闻》发文《“熟蛋返生”作者郭萍头衔涉中字头单位,对方称其“挂名”》,报道“熟蛋返生”作者与中管院关系。

(五)2021年4月18日《都市时报》刊发《取消应聘资格,不予聘任!云南勐腊通报“事业单位老师招聘现假证”问题》。与中管院关系。

(六)2021年3月16日《云南网》发文《彩云网评:“24天回不了一个函”是啥在作案?》与中管院关系。

(七)《大国策》对中管院报道:(1)2021年8月7日《求证:这91个研究所是否合法,亟待权威机构认定》;(2)《“熟蛋返生”不奇怪,“中管院”脑中心换牌才奇怪!》;(3)《年轻女记者果真有两把刷子,揭开了“中管院”盖子》;(4)难以置信,中管院上演“宫斗”大戏!》;(5)《触目惊心!中管院原来与传销头子有“合作”》;(6)《一地鸡毛:部级社团与直属事业单位的“战争”》;(7)《“二尾子”事业单位竟然任命“局长”》。

 

八、炮制中管院“虚假文件”和实施“网络软暴力”情况。

(一)由2006年被罢免法定代表人田志强、中管院挂名法定代表人王家粤非法联合签署(中管院发[2019]1105号)《关于李树林有关问题的通告》等5份文件加盖中管院“公章”发至中央国家等20多个部委单位,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,造成李树林主编21年《管理观察》杂志被注销。

(二)挂名法定代表人非法利用“中管院官网”对依法选举负责人进5行万字五次公告,开除三次,实施“网络软暴力”。

第二部分关于“利益团伙”违法滥权情况中管院关系。

黄智湧、王家粤、田志强“利益团伙”政治上对抗中央、对抗法律,违反法规和政策,违背办院宗旨和主业范围。

一、涉及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情况

(一)欺骗和对抗中央文件精神。违反中办国办2015年下发《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》(中办发[2015]35号文)和违反(中编办[2015]38号文件)精神,不执行脱钩政策,黄智湧五年隐瞒中央文件不落实,脱钩后2016年暗箱操作领取(2016年11月24日-2021年11月24日)中管院事业法人证书,骗取举办权5年。

(二)对抗国家法律。王家粤黄智湧利用“三派五组团”派性组织,对抗《民法典》89条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制度,“利益团伙”替代理事会决策机构。

(三)违反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31、32条规定,民企老板王家粤不是中管院依法产生行政负责人,无资格出任中管院法定代表人,王家粤挂名法定代表人近10年。

(四)违反《民法总则》89条,2011年中央国务院下发《(中发[2011]5号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2016年国办《(国办发[2016]37号)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》,以及《中管院章程》和《中管院章程(修正稿)》的法章,不承认第一届和第二届理事会选举结果,拒绝向依法产生“决策和管理”机构交权。

二、涉及违反宗旨和业务范围情况。2012年旅促会在变更登记这时,把中管院“公章、官网、证书”从北京拿到深圳旅促会,实行旅促会与中管院“一手运作”社团举办体制与中管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相违抗,10年来无法按照登记时中管院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正常活动。

三、涉及长时间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。由于挂名法定代表人拒绝移交法人权力,中管院建立班子无法正常运行,使10年停工停产。

四、涉及抽逃开办资金情况。旅促会注册资金60万元抽逃开办资金。综合可见,10年来,中管院“利益团伙”严重违反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》全面造假,违法滥权性质恶劣,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。
 

中管院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

2021年10月17日